2022-03-09 19:10:00未来网
中国少年报·未来网北京3月9日电(谢青)今年两会,最高检工作报告指出,“会同教育部、公安部等建立的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制度上升为法律规定。通过强制报告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657件,对未履行报告义务促整改、追责459件。”
2020年5月起实施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规定9类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情形,有关单位和个人须立即报案。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多位代表委员也呼吁,自觉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共同守护孩子们的成长。
同时,检察官也提示您,强制报告可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
1+5>6=实
检察履职贯穿全过程
“针对监护人侵害行为,支持起诉、建议撤销监护人资格758件,同比上升47.8%;针对严重监护失职,发出督促监护令1.9万份。”
“推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查询749万人次、解聘2900名有前科劣迹人员。”
“从严追诉性侵、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6.1万人,同比上升5.7%。”
今年最高检工作报告指出,检察综合保护让孩子们更好成长。2021年,检察机关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司法保护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和政府保护,形成合力,让“1+5>6=实”。
什么是1+5>6=实?
最高检工作报告起草组成员、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副主任胡光阳告诉未来网记者,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构建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体系。这个公式里的“1”就是指司法保护,“5”就是指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这其中,司法保护可以说是“最后的防线”。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履职贯穿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胡光阳表示,这种特殊的职责,就要求检察机关必须更实担当,努力推动司法保护融入其他五大保护中。这种融入,不是简单地推动“1+5=6”,而是作为“催化剂”,促进产生“化学反应”,让“1+5>6”,最终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得更“实”。
一号检察建议
把“大灰狼”挡在校门外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2018年,最高检就校园安全问题制发了“一号检察建议”。其核心内容为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等。
今年最高检工作报告中提到,“持续落实2018年针对校园安全发出的“一号检察建议”“会同教育部、公安部等建立的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制度上升为法律规定”。
其中,通过强制报告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657件,对未履行报告义务促整改、追责459件。推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查询749万人次、解聘2900名有前科劣迹人员。从严追诉性侵、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6.1万人,同比上升5.7%。
对于“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胡光阳形容为检察机关会同教育部门一起“没完没了”督促落实。
另据胡光阳介绍,目前已经有3.9万名检察官在7.7万所中小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最高检会同教育部、公安部等建立的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制度,都被修改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吸纳,并强化了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
不当“甩手家长”
家庭保护是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基础
针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治理,今年,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女法律工作者协会会长、北京金诚同达(西安) 律师事务所主任方燕告诉未来网记者,她提出了“关于落实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强制报告制度”的建议。
方燕代表建议,进一步明确强制报告义务人的主体范围,对强制报告义务人进行隐私和安全保护,建立强制报告制度刚性约束机制。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女法律工作者协会会长、北京金诚同达(西安) 律师事务所主任方燕(受访者供图)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措施落地实施”,这是方燕代表始终关注的内容。今年,她再一次将目光聚焦在未成年人拥有良好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她希望能从法律的角度增加对家庭教育的重视,使其更具规范性和倡导性。
今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重要“国事”。
最高检工作报告中提到,《家庭教育促进法》今年起施行,更利促进“甩手家长”依法带娃。此外,针对监护人侵害行为,支持起诉、建议撤销监护人资格758件,同比上升47.8%;针对严重监护失职,发出督促监护令1.9万份。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对于家长管孩子的“家事”,检察机关也管吗?
“家庭保护是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基础。”胡光阳指出,《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由此可见,家长管孩子已经不仅仅是“家事”,更是法定责任。
据胡光阳介绍,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确有一些家长不履行或疏于履行监护责任,有的对孩子保护不力,导致孩子遭受不法分子侵害;有的对孩子不良行为、习惯没有及时管教、制止,导致积小错为违法犯罪;有的甚至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对此,胡光阳表示,“督促监护令”就是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针对这些“甩手家长”发出的,目的是向监护人提出针对性要求,督促他们切实履行监护职责,这也是以司法保护融入家庭保护,共同为未成年人筑牢家庭保护防线。
值得注意的是,在最高检工作报告中特别提到,检察机关2022年工作安排就包括“大力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促进未成年人保护法律规定落实再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