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8月31日前完成疫情防控期间教育收费退付工作

2020-08-18 14:04:05未来网

  未来网北京8月18日电(记者 张冰清)记者从财政部获悉,近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教育收费退付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2019-2020学年的教育收费,按规定因疫情原因需办理退付或抵扣手续的,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财政部官网截图

  通知指出,中央执收单位要切实履行教育收费(包括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管理主体责任。按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收取的2019-2020学年教育收费,按规定因疫情原因需办理退付或抵扣手续的,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其中,中央执收单位已收取的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和住宿费,按规定应办理退付或抵扣手续的,也适用本通知。

  通知明确,中央执收单位教育收费的退付标准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执行。要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明确教育收费退付或抵扣内部工作流程,逐项审核缴款人提出的退付申请,对符合规定的要及时将款项退付缴款人,或与缴款人办理抵扣确认手续。

  在2020年9月30日前,中央执收单位将已退付(抵扣)教育收费的明细表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备案,明细表应当列明缴款人名称、教育收费金额、退付金额、抵扣金额、退付原因、退付(抵扣)时间等相关内容。

  据了解,此通知也适用于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和住宿费。地方院校和公办幼儿园可以参照通知规定,加快办理相关收费的退付或抵扣工作。

编辑:未来网新闻安鑫

推荐

新闻教育视频红领巾直播青年之声

中央新闻网站专注青少年

版权所有:共青团中央网络影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