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非小区配套幼儿园不在治理范围内 按“一园一案”整改

2019-02-02 22:39:04未来网

  未来网北京2月2日电(记者 杨波)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月2日,针对“这次治理工作会不会影响小区配套幼儿园以外的民办园?”的问题,教育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司局负责人回应称,这次主要是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不到位、建设不到位、移交不到位、使用不到位等问题进行治理,非小区配套幼儿园不在这次治理范围之内。

  举办者在小区之外其他场所举办的幼儿园,可继续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定依法依规办园,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截图自教育部官网。

  教育部回应称,小区配套幼儿园是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必须配套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属于一种公共教育资源,应当面向大众提供普惠性服务,但这一政策在很多地方没有得到严格落实。这次主要是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不到位、建设不到位、移交不到位、使用不到位等问题进行治理,非小区配套幼儿园不在这次治理范围之内。举办者在小区之外其他场所举办的幼儿园,可继续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定依法依规办园,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治理涉及多个环节,情况也不尽相同,怎样才能把这次治理工作做好?

  对此,教育部表示,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在家门口就近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做好这次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是扩大城镇普惠性资源,解决“入园难”“入园贵”“入园远”的重要举措,是实现老百姓幼有所育期盼的一件大事。这次治理涉及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和办园等多个环节,《通知》对各环节都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工作要求。考虑到各地各园的情况不尽相同,《通知》明确要求:针对摸底排查出的问题,从实际出发,认真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按照“一事一议”“一园一案”的要求逐一进行整改。

  同时,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细化政策措施,涉及到一些具体操作性问题,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政策规定,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理意见,确保治理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教育部、住建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总结经验,加强指导。同时,推动各地落实《若干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和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加强对保教质量和普惠实效的动态监管,让老百姓的孩子不仅“有园上”、“上得起”,还能“就近上”、“有质量”。

编辑:未来网新闻杨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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