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工大学获批辽宁省高等学校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A类)

2020-12-17 11:17:08未来网

  近日,辽宁省教育厅下发通知,经高校自荐、专家评审,决定认定辽宁省高校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共15个,其中A类基地5个,B类基地10个。沈阳化工大学成功入选A类基地。 

  本次省教育厅基地认定工作是落实《教育部 国家知识产权局 科技部〈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 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教科技〔2020〕1号)文件精神,聚焦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探索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和模式,完善高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体系、制度体系和服务支撑体系,加速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据介绍,该校一直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建设工作。特别是近年来,学校创新了“三定向”成果转化机制,出台了《沈阳化工大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先后成功入选沈阳市和辽宁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激励试点单位、科技部等9部委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在省内、甚至国内形成了具有鲜明沈阳化工大学特色的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新机制。近三年,学校专利申报及获批数量、“四技”合同签订数量及合同额逐年稳步提高,在2017和2018两个年度高等院校以转让、许可、作价入股三种方式转化科技成果合同金额全国排名中分别列第24位和第25位。(通讯员:沈阳化工大学田甜) 

编辑:瞿凯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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